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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提案

[大] [小]    2010-03-02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农村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农村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与农村其他社会事业发展、与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相比明显落后,其中农村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从1990年到2008年,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000亿元以上,受灾的可计人口为3亿多人次,灾害造成的损失大部分在农村。其主要问题在于:

1.农村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弊病的显现,使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越来越落后于城市。目前农村地区灾情监测和预警采用高科技手段比重还比较低,覆盖范围也比较小,灾情综合处理能力更加薄弱,各级农业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灾情监测和救灾工作的体系、机构和队伍。

2.农村灾害应急预案不全面不完善。2005年,国务院颁布《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之后,各级农业部门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各类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但还有一些地区没有相应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出台。在各地农村实施现有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有的地区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响应标准亟待细化,灾种类型需要全面覆盖等。农村灾害应急预案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3.对农村防灾减灾总体投入不足,使许多防灾减灾的措施无法落实。我国农业抗御灾害能力较差,现有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防控、救灾资金投入与农业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造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救灾物资供应不足;农业灾害监测和防控经费未能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投入不稳定,影响灾害识别和预警工作。国家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灾民救济和家园重建、用于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救灾资金有限。

4.先进科技成果应用到农村防灾减灾事业程度不高,产业转化率十分低下。科技进步没能明显改善农业靠天吃饭的落后局面;农业减灾技术体还不健全,直接影响农村防灾减灾的现代化水平。

5.我国至今还没有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保护体系的专门法律,农业保险只按商业经营性质运作。法律法规的缺失,致使各级政府在农业保险发展中的职能缺位,从而使农业灾害保险投保率低下,不利于防灾抗灾救灾长效机制的建立。

建议:

1.制定全面推进农村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对农村全面推进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全国农村全面推进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出台政策支持此项工作的全面推开。

2.加大农村防灾减灾的总体投入。建议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时,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力度,优先发展农村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事业;对全国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等防灾减灾基础条件全面普查,逐年安排专项资金加以维护;将农业灾害监测和防控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防控、救灾资金投入、救灾物质储备与农业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3.尽快在全国农村建立健全灾害应急体系。一是构筑农村社区的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的、平时与灾时紧密结合的灾害管理模式;二是理顺农村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建立适合农村社区灾害风险管理和灾时应急需要的灾害预防人员队伍;三是组织力量制定与农村社区管理体系相适应的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制度,制定适合实际的乡镇级和村级突发灾害应急总体预案。

4.出台优惠政策,形成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积极研究农村防灾减灾课题,以现代科技手段扭转农村防灾减灾的“粗放型”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逐步改善农业靠天吃饭的落后局面。

5.通过立法、政府采取对保险公司实行经营补贴或税收优惠等形式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的开展,切实提高农村灾害防御能力。

 

责任编辑:冯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