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8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近年来,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初步突破、方法手段更加系统科学,新型城镇化发展良好局面初步显现。目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主要在于城乡户籍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要着力解决农民离得开、流得动、呆得下的问题。
建议:
1、科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引导农村转移人口合理分布。
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制度设计和实施保障需要国家层面来完成。一是研究建立农民的“退出”机制。农民土地权益与农村户籍的捆绑关系,已成为农民进城的一大障碍。农村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让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身份。要重点研究农民怎样从集体经济组织中退出的机制,给予适当回报,用市场化手段建立一个进城农民“无损失退出农村”的渠道,这需要寻求社会成本最低、最可行的方案。
二是研究建立国民基本公共服务目录和国家供给保障机制。国民基本公共服务要有标准,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居民权益清单,对城市流动人口,建议在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中提出若干国家“规定动作”,重点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同时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增加“自选动作”。针对今后人口流动速度加快、流动半径加大、暂留时间加长的必然趋势,构建统筹组织、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机制体系,以及与实住人口相匹配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确保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落实和质量。
2、扩大农村产权流转,以土地制度改革激发城镇化新动能。
一方面,切实做好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城镇化不能以破坏环境和牺牲资源为代价。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应该尽可能完整地交给后人;城市建设用地非常紧缺,就更要集约节约利用。因此,未来的城镇化建设,要多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上下功夫,减小对中心城区的压力;多在存量土地上下功夫,减小对增量土地的依赖。要大力加强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建设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切实增加其人口承载能力;在产业新城建设中,通过“产城一体”的规划手段,科学布局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和配套居住区,推行复合型社区和复合型建筑,提高用地效率。
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在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股份制改革方面推行试点,充分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市场价值,解决好城镇化过程中“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建议重点研究探索的突破口:一是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向产业园区集中、宅基地向场镇集中,鼓励农民集体自主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同责,让农民通过集体土地的自主开发利用获得充分、稳定、长期的收益。二是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重点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的抵押融资,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产权抵押产品,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三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首先要缩小征地范围,把经营性用地还给农民和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同时改革现行征地安置补偿制度,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及其权属主体的基础上,在计算安置补偿费用时由“看人头”转变为“看产权”,实现城乡征地补偿制度的统一。四是农村房屋产权交易。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使其不仅拥有居住权,还能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参照城镇住房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农民转移进城获取足够的个人资本。
责任编辑: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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