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8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2012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总体方案》以来,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成效显著。
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距离国家设定的示范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合作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方案》后,四川省与重庆市尚未就示范区建设进行专题对接。同时,因行政级别不对等,行政壁垒阻力较强,示范区在区域合作机制体制创新、推进成渝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上协调难度大。
2.区域政策存在较大差异。广安作为川渝合作示范区,却缺乏成渝所具有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政策优势和两江新区等在土地、投融资、外贸进出口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权。不同行政区域政策落差严重制约了示范区发展。
3.国家支持措施落实难度大。《方案》中已经明确在财政上“国家对示范区建设给予一定的支持”、“中央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免除县以下 (含县)配套资金”、“支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适时修改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支持广安申报较大的市”等重大政策措施,但国家相关部委对这些政策支持力度不一,落地效果差。
建议:
1.支持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将广安市列入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市,在土地、金融、外贸、投融资等方面允许广安先行先试。支持广安市纳入重庆城市群建设规划,享受重庆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待遇。
2.支持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将广安铁路建设纳入国家路网规划,批准建设重庆至广安至西安客运专线、广安(高兴)至重庆(洛碛)铁路。支持建设广安农村干部学院,并使其成为全国县级及以下干部培训基地。推动广安率先建成“智慧城市”,在城市光纤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倾斜支持。
3.支持示范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由国资委对口支持帮扶广安产业发展,支持广安发展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项目布局、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4.支持示范区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广安对境内“一山两江”(华蓥山,渠江和嘉陵江)进行生态综合开发,将渠江、嘉陵江流域重点水源工程、小流域生态治理、防灾减灾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将广安市整体纳入三峡库区影响区。
5.加快国家支持示范区政策落地。中央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并监督落实免除公益性项目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政策。支持广安编制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根据示范区建设定期开展评估和适时修改,并将广安纳入国土资源部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试点和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利用试点市。支持以广安农村信用联社为主体,引进民间资本组建广安城市商业银行,支持示范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批准广安成为较大的市,享有相应的立法权和行政审批权,并批准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
6.加大示范区组织协调力度。在国家层面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促进示范区政策、资金、项目逐一落实,并积极协调四川省和重庆市,推动建立川渝合作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将示范区建设纳入重要议程,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需两省市联动推进的重大项目和问题。国家发改委应进一步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和四川省、重庆市共同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
责任编辑: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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