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2014-02-28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正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我国农村社区服务发展总体上依然滞后,尤其是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市还有不小差距。随着农村社区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广大基层群众日益丰富且多元化的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短缺,己成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突出矛盾,并日益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和城乡和谐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

建议:

1.统筹城乡社区发展。把社区公共服务作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广泛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各项服务项目,切实保障各类特殊群体的基本需求;整合现有设备设施资源,对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进行规范化建设;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合并调整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社区服务设施要向全体社区成员开放,尽量保障外来人口与本村居民享有平等的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权利,使他们安居乐业。

2.形成多方参与机制。严格界定政府权限范围和职能责任,剥离政府不必或不能生产的服务项目,交由社区组织、个人承担,减轻财政和管理负担;村委会协同政府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各项建设事宜,对社区其他服务组织实行业务指导和直接监督;倡导“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贫病相扶”的社区生活方式,引导社区居民成为社区服务的基本参与力量;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植多层面、多功能的专业合作组织,并优化管理体制、完善政策法规,促进其发展。

3.建立需求驱动机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和参与性社会组织的建设,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维护社区居民对本社区事务的决策权。同时,通过对已有服务项目参与比例、实际收益的综合测评,全面掌握全体居民的满意程度,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形式,使其符合社区居民实际需求。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章依法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逐步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范围,完善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人员,或通过招聘、选聘选拔热心社区事务的社会各阶层人士,推进社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立培训基金,健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对社区服务人员的在职培训,同时鼓励社区服务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应资格和学历的社区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5.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政府投资即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力度,整合不同涉农部门对农村社区服务建设的专项补贴资金,避免层层下拨、多头管理所造成的重复建设等问题,实现经费投入的规模效应;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考虑其建设配套能力,促进村域经济转型升级,如大力发展旅游型社区、工业型社区等,增强农村社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开展与辖区内企业互惠互利的双向服务,引导企业支持社区环境治理、治安维护、文体活动等项目;各社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有支付能力的居民提供收费服务项目,以实现通过抵偿或有偿服务来补偿其他福利性服务和筹集社区服务发展经费的目的。

6.健全监督管理体制。遵守规划先行原则,编制各社区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强化对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指导,减少人为随意性造成的行为偏差;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涉农部门的传统监管力量,广泛发动包括社区居民、新闻媒体等内在的非传统监督力量,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建立社区服务建设验收制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估制度,并通过检查、评比、审计等手段,衡量和评估服务效果,确保社区服务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责任编辑:沈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