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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日期:2020-05-19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对特殊教育事业投入不断增加,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残疾学生逐步从过去的“没学上”到“有学上”,再到如今逐步地实现“上好学”的目标。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严重不足。据统计,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师生比为1:9.3(含随班就读),中西部地区多数是在1:19以下甚至更低(含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不仅要服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的学生,而且还要对随班就读学校进行巡回指导,并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由于各所特殊教育学校总体师资严重不足,因此这两项工作都难以落到实处。

二是“资源教师”队伍未全面落实到位。“资源教师”是开展融合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的关键。调研显示,多数地方融合教育停留在表面,送教上门效果不理想。以送教上门为例,只有少数县区能够做到每周去一次,多数是一个月或更长时间去一次。二是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的政策保障不到位。教师补贴政策缺少执行细则,多数校长怕承担“乱发资金福利”之嫌。三是残联、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没有形成联动机制,无法保障送教上门正常开展。

三是部分地方的特教津贴没有足额发放。国家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受一定的特教津贴,标准是基本工资的25%,但一些县区则扣除了寒暑假期间25%的特教津贴,特教教师只能拿到9个月的特教津贴。地方财政部门所依据的文件依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件规定。事实上,寒暑假期间特殊教育学校很多工作都在继续,包括残疾学生的家访、送教上门服务等。

四是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发展路径狭窄。国家在各个层面都强调特殊教育要特事特办,但是一些地方在执行时,并没有遵循特殊教育的办学规律。例如,按政策要求,在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时应向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适当倾斜,但很多县区在执行时往往与普通学校一个标准。由于特殊教育学校每个县区只有一所,因此基本没有县区一级的教学研讨和教学比赛,特教老师与普通老师相比缺少参加活动和获奖的机会,教学业绩无法考评。

为此,建议:

1.加快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数的配备。办好特殊教育的关键是建立一支稳定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因此,要持续增加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至合理水平,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总数,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逐步实现《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中所提出的师生比1:3~4的目标,同时还要配齐配备特殊教育辅助岗位的教师。

2.稳定融合教育“资源教师”队伍。以省为大单元,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确定一位“资源教师”人选,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资源教师”进行系统培训,由省级特殊教育融合资源中心组织统一考试,考核合格的教师由省资源中心颁发“资源教师”上岗证书;“资源教师”参照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享受其基本工资25%的特殊教育津贴,并负责指导本校或本地区的融合教育工作。

3.足额发放特教教师的特教津贴。由国家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包括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发放金额应当是按全年12个月的标准足额发放,数额应是特教教师其本人工资的25%。鼓励经济条件许可的地方适当提高标准。

4.拓宽特教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一是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职称评聘与普通中小学区单列开来,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特殊教育教师单独的评价体系。二是对从事特殊教育满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累计十五年以上并从事特殊教育岗位直至退休的,其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费的计算基数。

责任编辑:石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