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邢吉华风采
——记全国政协委员邢吉华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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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吉华,全国政协委员、朝阳市政协副主席、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民盟朝阳市委主委。两会期间,作为朝阳市唯一全国政协委员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并提出《关于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建议》、《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建议》等个人提案。
邢吉华委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重点任务领域,对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程度作出总体调研,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邢吉华委员指出:目前我国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设施落后,环境条件差,服务能力不足;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在一些乡村进展缓慢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下大力气,用超常规手段,抓紧解决。他建议:国家应恢复对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特别是对偏远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同时对辽宁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给予重点倾斜。
由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邢吉华委员坚持长期关注国家法律方面的变动,对于国家法律存在的问题及漏洞比较敏感,两会前期,邢吉华委员筹备撰写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建议》,从法律专业角度阐释了修订《复议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对修订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他指出: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各种矛盾凸显,涉及面广、数量众多、处理难度大,现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需要,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社会矛盾的新变化,加快修订《行政复议法》显得尤为紧迫。他建议:一是国家修改《行政复议法》,适应《行政诉讼法》;二是规范完善行政复议程序;三是建立行政复议权集中行使制度。
责任编辑:徐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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