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促进科技创新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市场需求、社会期待相比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从行业发展看,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质量和效益亟待跃升;从人员结构看,高层次人才数量偏少,具有较高业务水平、较强业务经验的从业人员匮乏;从行业秩序看,无资质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从行业监管看,“互联网+”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对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新挑战。
为此,建议:
1.大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将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纳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纲要,加强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协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均衡有序健康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事权的精神,探索规范商标代理行业准入的方式,加快制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健全行业监管制度规范。
2.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打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代理非正常申请、“挂证”等行为。
3.积极推进行业高质量协调发展举措落地。推进专利代理“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落实,引导代理机构积极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聚焦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政策。完善代理行业培训指导体系,推进提升代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广实施代理援助制度,引导代理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无收入、低收入群体提供公益代理服务。
4.研究制定“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相关政策举措。当前,传统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规模不断增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和“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业态也随之涌现,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研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进行规范引导,并针对不同新业态知识产权专项服务的法律空白或法律冲突之处,加强制度建设,对服务机构、服务流程、从业人员等进行规定,推进服务业全业态发展。
5.大力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在高等院校开展专利代理相关课程,使学生尽早接触专利代理行业,培养人才。加强政策引导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升行业待遇,留住人才。
6.研究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行动计划。建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享受同等的免税政策。建议降低税率,或根据收入、利润额和税负率等不同指标制订税费返款政策,以扶植中小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建议明确我国企业向境外申请知识产权时支付国外政府的官费可在缴税时予以抵扣,同时降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国外代理机构支付劳务费的增值税、所得税比例,以提高服务机构的业务积极性,帮助国内企业快速迈出国门,提升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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