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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赵雨森:关于更好地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的建议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日期:2022-03-09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部门协同合作的良好局面,但如何更好地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使其早日回归社会等问题仍需强化。

赵雨森提出,当下各专业机构在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中存有六项共性不足: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统筹协调不足。公安、医疗、社区等相关部门之间缺少统筹联动,治疗救助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完善,存在“实施暴力——短暂治疗——回归社会——再实施暴力”的恶性循环。

部分地区医保政策更新较慢。如黑龙江医保目录(医疗物价目录)已10余年未增加新的精神科诊疗项目,许多精神科医疗项目不能开展,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偏高。

医疗机构医患比例较高,医护人才匮乏。基层医疗机构中的精防人员多身兼数职,因工作强度大、风险高、收入低、待遇差,不安心精防工作,导致人力匮乏,医护比低。

小型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医疗水平较低。由于医疗人员、设备的缺失,使住院患者得不到专业的治疗和康复训练以及专业的职业功能训练。

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尚不完善。公安机关与卫生部门数据平台不能实现共享,卫生部门各种统计报表靠人工计算,不能统计到基层机构,对基层的质控和指导没有直观的准确数据。流转错误患者重新流转功能不完善,很多流转患者滞留系统,没有拒收功能。

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能力发挥不足。社区的服务形式和内容单一,无健全、安全的精神康复场所及以及充足专业的精神科医护人员和精神康复指导人员。社区、村屯与大型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出、入院信息不能共享。

赵雨森建议,为解决上述不足之处,各医院、单位及社会各界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完善,从而更好的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第一,加强组织统筹。整合各级财政、卫生、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实际考核。公安、卫健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人员信息纳入“人票证”管控系统,或与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系统。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和网格化管理作用,把服务资源进一步向网格、楼栋、家庭等延伸。整合网格员与基层派出所民警、精防工作人员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卫健、残联等部门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居家治疗患者随诊回访频率,为其提供医疗技术支持。残联要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残疾人康复工程、托养服务、就业服务等工作同步有序推进。

第二,增加资金投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能力。增加精神卫生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服药、集中收治和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所产生除医保报销、民政二次救助剩余部分由专项经费解决。将部分精神卫生专项经费投入建立区域化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平台。提高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供给总量,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建立健全完善的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三级大型医疗机构、医保、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建立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门诊诊疗、住院结算、双向转诊等一站式服务。

第三,充分发挥精神病患者的社区管理效能。社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服务等各项业务的融合发展;各地要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合理编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预算。民政部门要运用彩票公益金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给予支持。残联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准康复、精准扶贫支持范围。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第四,加快精神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降低精神卫生专业毕业生录用标准, 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将精神科医师列入紧缺人才管理。加强与设有精神专科专业大中专院校合作,积极引进专业人才,鼓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专业人才返乡工作。利用提高基层精防工作人员待遇、给予适当的岗位资金补助、购买意外安全保障险、每季度做一次心理疏导,每半年做心理调适休假等方式,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加强精神科医护人员的专业学习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提高其专业水平。

第五,为精神病人回归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呼吁全社会对精神病人给予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就业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就业五送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推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康复服务、社区卫生康复服务与社区就业援助服务的有效衔接,对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安置其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残疾人辅助性单位就业。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设置公益性庇护性工作岗位,为康复的精神患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对吸纳康复精神病人就业的企业和工商户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鼓励支持各康复机构建设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心理康复与就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为康复人员提供面点、按摩等实用技能培训,让患者逐步获得康复、学到技能、回归社会、实现就业。

责任编辑: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