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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如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大] [小] 2014-06-18

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又是一个重大实践命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关系,在推进市场化改革中,真正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让“两只手”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目标要求

1、政府职责界限明确。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关键是明确政府的职权和责任边界。只有政府的职权和责任明确了,市场才能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责应该主要限定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这些职责是法定的,而且是稳定、延续、可预见的。当前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政府职责中的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

2、市场主体充满活力。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核心要求,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活力和市场活力。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未到位、职责范围不明晰,目前我国仍然存在政府与民争利、国资与民资争利、政府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现象。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政府退出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

3、法规政策国际接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了清理和修订,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完善,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仍游离于国际通行规则之外,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相一致。要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就必须在法律法规政策方面逐步与国际接轨。

4、市场环境公平正义。营造规范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对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既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也不能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独立承担的工作,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职责,加强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切实营造公平、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有关表述,不仅明确了未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更是对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定位,是市场与政府关系认识上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也是下一步改革中理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本原则。

一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导向的行业和领域,完全能够依靠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自发调节,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格局,政府应主动退出,不进行不当干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建立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在市场竞争中起裁判员作用。对于市场缺位和市场失灵的行业或者领域,政府应该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这只有形之手的功能:一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当好市场裁判员,主要是行政审批、宏观调控、市场管理、执法检查等;二是做好后勤保障,优化市场环境,主要是完善法制、优化政策、营造环境、提供服务等。

三、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对策建议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重点是明晰政府的职责,以解决“缺位”、“错位”、“越位”为重点,坚持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得好。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能简必简、能放就放”的原则,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领域,一律依法取消审批,政府管理重心转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凡是需要审批或备案的事项,政府部门要列出明确的权力清单,并对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间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和公示,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

2、大力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责。整合行政资源,强化对市场主体违法经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序良俗等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职责,为合法经营企业营造公平、正义、有序、高效的市场发展环境。借鉴深圳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工商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监督检查等市场监管工作大部门制改革。

3、不断完善政府考核评价体系。不合理不科学的考核体系,是导致政府部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审批管理轻监督服务的根源,造成各级政府为了经济增速疲于跑政策、攻政策,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没有心思没有精力去做市场监管、环境优化、公共服务等份内的事情。因此,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应该弱化对各级政府经济增速的指标考核,建立更加突出民生保障、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绩效的政府考核评价体系。

4、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行政决策、监督检查等公权力行使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履行政府职责所需的技术事项、服务事项、公共产品提供等,原则上都可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市场购买服务。社区养老、由财政资金承担的后勤服务等可以由市场主体参与的,应该逐步向购买服务和职责外包的机制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加快建设市场主体征信咨询服务平台、企业和企业主违法记录查询平台、研发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跨国经营信息服务平台等一批涉及公共资源和公共秩序的功能性平台,为企业搭建完备的服务支撑体系。对于投资成本大、建设难度高、单个企业无力承担、且具有较强公共属性的服务平台,也应该由政府牵头负责。

6、国有企业加快退出竞争市场。国有企业过多地参与完全竞争市场,一定程度上代替政府干扰或干预了市场,这种现象应该避免和杜绝。今后,除涉及国计民生和安全稳定的极少数行业和领域外,国有企业应全部退出一般性竞争市场。如,退出商品住房市场,转向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实证明,国有企业退出非战略性竞争市场,既是彻底转变政府职能的基本要求,也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前提。(作者系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上海市委主委)

责任编辑:民盟上海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