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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言》2013年11期:发挥优势,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大] [小] 2014-08-07

“中国民主同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参政党”。《盟章》第一条开宗明义,不仅定位了民盟的身份和性质,也标明了民盟的界别特色、群体优势和参政议政重点领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截至今年6月底,民盟24万多成员中,高教界占24.4%,普教界占32.0%。也就是说,我们有近六成的盟员来自教育界,长期做的是树人的工作。即便不在教育岗位工作的盟员,也无不关注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提高国民素质献计出力,是民盟盟员责无旁贷的崇高使命。

一直以来,我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教育领域专家辈出人才济济。民盟成立初期,许多先贤在促进民主、维护团结的同时,进行了大量教育救国的实践和探索。张澜先生兴学堂、办私塾,提倡思想学术自由、学用结合,改革传统教育内容、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黄炎培先生创建中华职业教育社,提出“劳工神圣”、“双手万能”的实用教育;陶行知先生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创造出独树一帜的平民教育、大众教育和生活教育理论。他们在教育思想上极富创见,在教育实践上勇于开拓,为培养人才、提高国民素质作出了巨大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费孝通、钱伟长、丁石孙、蒋树声等民盟领导人提出了大量卓有建树的教育理念。我至今仍对钱伟长先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学分制、选课制和短学期制的“三制”印象深刻。时至今日,“三制”已经成为了众多高校的教学模式。民盟在教育岗位工作的同志因为校长多、院长多、系主任多,曾有“校长之盟”的称号。同时,数量更多的盟员教师工作在第一线,他们有实践,有经验,有思考,成为我们在教育领域参政议政的重要资源。

——在教育方面的调研考察成果丰硕。近年来,民盟各级组织围绕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贡献。如2006年“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问题的调研,2007年“高校贷款”问题的调研,2008年“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调研,2009年“农村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问题的调研等。我们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切实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民盟作为参政党的重要价值。

——对教育问题的研讨建言广泛深入。改革开放以来,民盟根据形势需要,针对现实问题,开展每年一度的教育问题研讨,到今年已经基本不间断地坚持了30多年,参与的范围逐渐从部分省市扩展为全盟,研讨的问题涉及我国教育领域的多个方面,包括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等。我们还利用政协平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呼吁。近些年,民盟中央在全国政协的大会口头发言主要集中在教育领域,如2001年的《转变观念,大力扶持,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2003年的《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4年《以就业为导向,促进我国高教改革与发展》,2006年的《有教无类,为了一切孩子》,2007年的《遵循高教规律,培养创新人才》,2008年的《高等教育持续发展呼唤制度创新》,2009年的《提高农民教育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2011年的《统筹城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这些发言有的来自盟组织的深入调研,有的属于教育研讨的成果,都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教育可以说是国运所系,国脉所连。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近30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实现了高等教育规模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飞跃,在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全民族素质提高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截至去年,我国拥有2790所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在学总规模为3325万人,今年的大学毕业生数量达到690多万人,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

今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的第三年。三年来,按照《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的要求,一系列政策措施得以出台,高教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高等教育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还远不能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远未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程度。比如:

——高等教育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目前,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没有完全解决,在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在新的形势和环境下,如何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建设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时代潮流的现代高等教育体制?从百年树人的理念出发,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思路和具体措施应该如何更好、更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前瞻性?更好体现公平性和优质性?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只有从制度建设上把高等教育规划好、设计好,才能更有效地引导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我国高等教育大而不强,当年的“钱学森之问”引起了整个教育界乃至社会各界的深思。如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应该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探索的根本问题。比如,目前大学在教学理念和实践上就存在着一些不足:培养目标不够明确,人才培养标准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知识体系比较落后,缺乏对学生人格、知识、能力整体发展的综合考虑;培养模式比较单一,依旧停留在“教材教学”、“课堂教学”、“教师教学”、“集中教学”,缺乏多样性、参与性和启发性,特别是实践性教学环节比较薄弱,存在理论脱离实际的状况;教学制度安排比较僵化,过于强调对学生的共性要求而忽视个性发展,过于强调对师生的约束作用而忽视师生作为教学主体自身的要求。

——高校评估体系建设的问题。现在很多高校都将办学定位在高层次、大规模、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上,这与我们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不健全有直接关系。比如,高校的评估指标设置过于刚性,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学校所设置的评估指标比较单一,强调办学的标准性,尤其是综合院校的标准性,忽视了学校的科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长此以往,高校发展将会失去个性和创新性。这与《纲要》中提出的“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克服同质化倾向”的精神存在差距。

——大学精神缺失的问题。大学是人文渊薮、育人高地,一所大学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往往会积淀形成一些稳定的、共同的追求、理想和信念,被称之为大学精神。它作为大学软环境的重要因素,对师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可低估。大学教师是大学精神最重要、最直接的承载者,应该保持对知识、科学、真理的执著追求和献身精神,把培养学生、发展学术作为主要目标,回归教学、回归学术。只有有了一大批这样的教师存在,大学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创造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否则,大学就会迷失方向,被各种社会功利因素所左右。

——教育领域立法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相关领域经过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有8部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的法律制定距今已经有30多年了,最短的也已超过10年,其中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现实情况。比如,《高等教育法》的一些内容就滞后于教育实践的发展,立法体系结构不合理,政策性和原则性规定较多,立法空白点较多,程序性及配套法规缺乏等。又如,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民办事业单位、资产过户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如何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也值得我们关注。

以上是我比较关心的高教领域里的一些问题,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我们谈这些问题,不是要否定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而是希望能够客观地认识我国高等教育的差距,反思高等教育存在的不足,以期大家从更高的角度、更宽的视野、更深的层次上,共同探讨中国高等教育的现实和长远发展。民盟应该为此建言献策,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