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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言》2013年12期:加强生态保护 建设美丽中国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大] [小] 2014-08-07

编者按:中共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更高的战略层面,列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是总览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部署。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近日,由民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联合主办,民盟北京市委承办的“2013民盟华北五省市区生态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就发展低碳经济、防治污染、推进生态转型等话题发表见解。现将部分论文编发如下。

 

发展低碳经济 建设美丽中国

民盟山西省委参政议政部部长  刘振海

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它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暖的影响为基本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的,其实质在于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推行区域的清洁发展、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它将摒弃20世纪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直接应用新世纪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

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巨额的能源消费正在呈几何级数式地增长,不可再生资源遭到掠夺式开采,环境污染程度大大超出了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无节制地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正悄然影响人们的生活。全球气候变化直接影响全球的水循环,使某些地区出现旱灾或洪灾,导致农作物减产。部分地区夏天出现的超高温,引起心脏病及各种呼吸系统疾病,每年都会夺去很多人的生命,其中又以新生儿和老年人的危险性最大。高温条件也加速了病毒、细菌的传播,增加了很多潜在的危害。同时,过多过滥、粗放式地使用资源,使得资源枯竭进一步加剧,从世界能源储量看,在现有经济技术水平和开采强度下,煤炭还能使用200多年,石油仅够使用40多年。

鉴于此状况,发展低碳经济被普遍认为是人类社会能够同时应对气候危机和保持经济发展的惟一路径。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召开再次把人们的目光带到发展低碳经济上,人们希望以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来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将不仅涉及传统的产业结构,还将改变人类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人类社会将经历低碳农业—高碳工业—低碳社会的发展历程。

在满足日益增加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能源消费的同时,又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保持在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这是一项十分困难而又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须全球协作共同努力去实现这一战略性目标。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近30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GDP年均增长率为9.5%,在大部分时期,投资在GDP中占40%至50%,基本都是以低增加值和高能耗的方式实现的,再加上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碳排放国家之一,是增量排放最大的国家,所以现阶段中国在节能减排方面面临严峻挑战。

发展阶段的挑战。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目前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加速阶段,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刚刚开始或渐入佳境,能源需求迅猛增长,减少贫困、发展经济、满足就业、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仍然是中国面临的最大任务,这意味着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

能源结构的挑战。煤炭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到目前为止,在我国能源消费中, 煤炭占70%以上。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比其他化石燃料要高得多,单位能源燃煤释放的二氧化碳是天然气的近两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单一的能源消费模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技术水平的挑战。我国研发和创新能力有限,总体技术水平不高,这是我国低碳减排的一大障碍。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 以补偿发达国家在历史上的巨大碳排放,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发达国家大多不愿把技术转让给中国,多半还只是出售有关的设备,导致减排成本巨大。

 低碳减排技术是一次划时代的技术革新,它将比10年前的信息产业革命更重大、更深远,应该是农业文明以来最伟大的革命之一,可定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据估计,到2020年,低碳能源和节能技术市场规模将是现在的2至3倍。对于中国来说,这是一场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争夺战,一旦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落后,必将陷入欧美发达国家构筑的重重壁垒。因此,我国应该在此轮浪潮中抓住机遇,把低碳减排作为国家战略来发展,从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起适合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应适时对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及时修订过时的条款,需要细化的要细化,相互矛盾的地方要理顺,使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之间都能够很好地协调配合起来并发挥作用。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对造成环境污染者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坚决遏制高能耗行业生产的增长,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要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提高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上来。要拿出司法利器来追究环境污染者的责任,通过司法介入来彻底改变环境保护中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的不合理现象。

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新能耗评价方面的法规与政策,建立不同行业不同系统的能评标准体系、管理与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要加强高能耗行业的能耗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能耗现状,确立可操作性强的能评量化标准体系,建立相应的能评机构,对企业改造项目、新上项目审批实行严格的能耗监管,促进能源利用领域的良性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机制,把强制减排变为企业的自觉行为。

发展低碳经济,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防止政府拥有过多的资源和要素配置权力。要简化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收费,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要加强能源消耗考核和责任追究,防止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不到位”,坚决杜绝由于各级行政长官主观臆断而造成的大量能源浪费。 

要坚决摒弃某些干部“不浪费就不发展,要发展就不怕浪费”的错误观点,彻底改变某些领导干部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做法。鼓励各级政府追求绿色GDP,降低整个国家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要制定科学、合理、可持续的绿色GDP考核指标,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等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

完善能源产品定价机制,通过税收、收费等手段,将资源开发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代价、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入资源定价中,灵活运用财税、信贷等多种政策措施和手段,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产品,促进节能降耗,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全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要在建设循环经济企业、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城镇及社区三个层面上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首先,要建设好循环经济企业,将循环经济作为传统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等手段,鼓励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清洁能源,实现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

其次,要做好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对园区的产业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整,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加大力度将中小型高能耗企业集中搬迁至循环经济示范区内,按照工业生态学的原理合理布局,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产业之间、上下游产品之间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推进企业清洁生产。通过循环经济园区建设,集中各类资源,转变生产方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和关联度,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和环境污染,使工业布局更合理、产业结构更优化、资源配置更有效、经济发展可持续,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再次,要鼓励和扶持建设循环经济城镇及社区,要充分利用工业余热来解决城镇居民的供暖供热,加强生活废水的无害化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的比例。要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管理制度,提高垃圾的利用效率。要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友好、资源充分合理利用的低碳型城镇及社区。

加大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大科研创新力度,在引入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减排核心技术。加强与发达国家在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生物固碳技术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关键技术上的交流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共同构筑全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技术合作平台。

加强城市规划,推广节能低碳建筑。

做好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高建筑质量,反对乱拆乱建,立足建筑垃圾减量化,优化建筑设计,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加强房地产行业的规范运作,坚决制止房地产行业的浪费行为,减少建筑垃圾和房地产的碳排放量。严厉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减少住宅空置和浪费现象。

要反思传统的建筑设计观念,减少非环保型建筑,大力发展低密度低排量生态型住宅。要从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施工技术、住宅产业化等方面系统推进,努力使低碳的开发理念与房屋使用功能提升、使用成本降低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低碳地产开发产业化。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鼓励能源服务公司对既你有的公共建筑进行改造。扶持发展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节能建筑。

要对城市建筑垃圾实行二次利用,加快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应该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存放等环节作出规定,禁止填埋可利用建筑垃圾,同时对建筑垃圾再利用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控制机动车排放,降低交通领域的污染和能耗。

健全汽车排放标准体系,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完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制度,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加强政府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数量和规格,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各级政府要提倡并优先使用节能车、新能源车和小排量、低能耗汽车。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等低碳交通发展战略,倡导居民绿色出行,改善城市中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现象,抑制城镇机动车过快增长和过度使用现象。

建立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强对报废汽车的市场管理及有效的指导规范,本着谁生产谁回收的原则,扶持汽车制造企业建立自己的回收企业,提高零部件回收处理再利用的效率,形成产品有效利用的良性循环过程。

倡导低碳生活,形成全民节能环保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制定《低碳生活手册》,加快树立全民低碳生活的前瞻意识,大力戒除“便利嗜好”,积极挖掘“低碳细节”,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改变浪费习惯,享受“简约生活”,促进全民形成低碳消费观、低碳交通观、低碳环保观,把低碳文化变为全社会的主流意识。充分发挥社会机构作用,多领域普及低碳理念。要将低碳理念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课程中,使公民从小就树立起节能减排的良好道德风尚。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社会公益活动,开展低碳经济变化体验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人们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适应能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氛围,达成低碳消费的共识。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中普及低碳发展理念,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发动全民参与低碳经济建设,引导人们以行动践行低碳理念。

 

积极探索PM2.5污染治理模式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评审部副部长  佟立志

PM2.5的形成机理及危害

PM2.5是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的总称。PM2.5的形成主要与人类的燃烧活动有关,分为一次颗粒物和二次颗粒物。一次颗粒物来自机动车尾气、燃煤排放、工业过程排放(如冶金、金属加工等)和秸秆等生物质燃烧直接排放的颗粒物以及气态的凝结物;二次颗粒物是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经过化学反应生成的硫酸盐、硝酸盐、铵盐以及有机碳等二次细粒子。

国内外有关机构监测研究表明,PM2.5对人体健康和大气能见度等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首先,PM2.5极可能成为很多流行性疾病的传播途径。从内部构成来看,PM2.5本身就是有害物质,而且颗粒物粒径越小,在相同质量下所吸附的有害物质越多;PM2.5可以沉积在呼吸道深部肺泡内,存留长达数周至数年,还可以进入细胞间质和血液系统,其携带空气中的病毒、细菌、放射性尘埃和重金属等物质,对呼吸系统、心血管、免疫系统、生育能力、神经系统和遗传等产生影响,对人体健康形成极大的威胁。其次,PM2.5直接导致了大气能见度降低。研究表明,大气能见度主要是由不同径度的颗粒物对光的散射和吸收决定的,其中0.1微米到2微米粒子消光作用最强,因此PM2.5往往成为灰霾天气的元凶。在大气环流相对稳定及上暖下冷的“逆温层”条件下,若天旱少雨、日照强烈、湿度较小,大气中的气态污染物之间极易发生各种光化学反应,形成PM2.5浓度很高的灰霾天气。如2011年4月30日北京地区的沙尘暴与局地灰霾混合污染事件期间,PM2.5小时平均浓度值达到了惊人的580微克/立方米,污染程度之重,在世界范围内少见。

PM2.5污染治理的艰巨性

北京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第一期过渡值年均值的2倍左右,大量频繁出现的灰霾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PM2.5污染治理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

2012年,国家环保部开始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和臭氧监测按“四步走”推行。其中,北京属于启动PM2.5监测的地区之列。根据新标准,将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三项指标进行评价的空气污染指数变为在原三项基础上再增加PM2.5、一氧化碳、臭氧共六项指标评价的空气质量指数。受此影响,北京二级及好于二级的达标天数比例将显著下降,这对于首都大气环境工作压力尤其明显。特别是北京正处于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关键阶段,中央也对北京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在全国最前面的要求,开展PM2.5治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北京作为首都的功能定位和国际形象。

由此可见,PM2.5污染已超越了单一的环保问题,涉及到诸多更深层次的发展问题。1997年,为了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美国最先提出PM2.5标准,欧盟和加拿大等国也随后开展了PM2.5的治理,这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分别经历了以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治理后,围绕人类健康进行的更深层次的环境治理工作。而在我国,PM2.5污染控制必将要求在未来一段时期实现发达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间大气环境治理所取得的效果。在北京,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增加使大气污染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机动车尾气污染与煤烟型和扬尘污染的叠加,形成了新的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别是,北京地处全球PM2.5年均浓度最高的华北地区,治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为其他国家城市所未有。因此,客观地讲,如果不站在全局和宏观层面从城市发展、产业优化、全民参与和跨区合作纵深推进,北京地区将难以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

积极探索PM2.5污染治理模式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以实现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为目标,以PM2.5浓度降低达标为主线,以转变发展方式和科学调控发展总量为重要抓手,强化顶层设计和倒逼推进的结合,强化多种污染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的结合,强化长效机制建立和应急管理措施的结合,积极探索适用于首都的PM2.5减污治理模式,为建设宜居城市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启动新一轮以颗粒物防控为主要目标的战略研究。由环保管理部门牵头,多省市联合,开展以PM10、PM2.5等污染防治为重点,围绕京津冀地区的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控新战略研究,寻求北京改善空气质量的突破点,提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的总体战略对策。进一步摸清PM2.5排放污染源和清单,合理确定分阶段空气质量目标,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与环境质量间的对应关系,明确北京和周边区域的污染排放关系;针对区域复合大气污染形成的关键问题,全面系统地开展污染监测、危害评估和预测预警,以及对区域污染形成机制和联防联控体系的研究。

研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大气污染治理领导机构。没有周边省市PM2.5减排工作的配合,北京想“独善其身”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多部门特别是综合管理和交通管理部门深度参与PM2.5治污减污,北京也将难以实现真正的“蓝天”。因此,有必要成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围绕PM2.5和臭氧等大气治理新难点为主要目标的领导协调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和倒逼推进,加强长效机制和综合长效机制的建立,实现大气污染治理协调联动防治。

研究制定适合北京特点的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机制。以科学评估大气PM2.5污染现状、污染源分析为基础,将遥感技术、常规监测技术和气象资料分析相结合,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协作,联合建立重点污染因子监测站,逐渐形成科学、完备的PM2.5颗粒物监测网络,实现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无缝对接。针对重度空气污染过程提出应急干预措施,发布预警提示,特别是加强机动车出行、工业和能源生产的管理,减少对公众健康特别是敏感人群的影响。强化媒体宣传作用,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市民灰霾天气的自我防范。

科学合理地供应和消费能源资源。促进天然气利用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促进天然气精细化利用,提高利用效率。缩减煤炭使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使用清洁优质能源。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深入开展建筑、工业、交通、居民住宅、公共设施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在能耗总量控制下尽可能少的使用能源。加快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太阳能、地温能和风能的开发利用。全面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深层地热,重点发展再生水和电厂余热热泵,因地制宜发展地源热泵系统。

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源节能减排。建设绿色低排放的交通体系,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步行和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转的立体化交通网络。优化居民出行结构,鼓励绿色出行,加强社区及短途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加大公交、环卫、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积极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不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等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和污染防治。

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强化科技基础研究,重点开展针对PM2.5相关的多污染物、多行业、多尺度监测预报和协同减排的关键技术开发,着力发展PM2.5及前体污染物源头削减和过程减排的综合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排放标准建设和环境监管能力,建立跨区域、跨层级联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监测能力,更精确地解析PM2.5的污染特征与成因。完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建立包含PM2.5的动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依据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落后产能和工艺退出的经济补贴政策;制定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的经济鼓励政策;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研究制定扬尘污染源排污费征收办法和更高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能力建设。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合作,对区域排放和区域间传输开展同步观测,建立信息交换网络,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和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区域大气监测网络、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发展和布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和秸秆禁烧等领域的交流与协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减少污染转移,提升区域整体环境质量。

 

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转型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副研究员  樊雅丽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愈发严重,特别是一些地区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不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只注重经济建设而轻视环境保护,造成了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极大浪费,使城镇化出现了一系列生态问题。

传统城镇化发展面临的生态困境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推进的中后期阶段,在这个阶段,生产力状况决定了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能源、原材料,存在着技术与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低、污染严重、以破坏环境换取经济的增长等问题。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环境污染的存在。而传统城镇化模式以及所处的阶段性导致的环境问题,又反过来制约着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

传统城镇化造成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

我国城镇化的资源环境基础薄弱,快速推进的城镇化造成了城镇化与资源环境的严重不协调,城市发展压力日益加大,超出了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对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传统城镇化是建立在传统工业化基础上的,传统工业化以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特征。因而,作为产业支撑的传统工业带给城镇的必然是环境恶化。传统城镇化的不可持续性集中表现为“城市病”,即交通拥挤、环境恶化、贫富分化等。城市发展的无序扩张带来了人口的膨胀和车辆剧增,加剧了城市环境的恶化。

一是大气污染。随着城镇人口的迅速膨胀,非农产业迅速发展,城镇中工业与生活废气(包括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排放量明显增加,导致大气污染加重。进入2013年以来,我国华北地区连续出现若干次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多个城市的PM2.5数值突破警戒线,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陷入十面“霾”伏,大气污染严重。

二是水污染。持续增加的城镇人口造成了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剧增。在城镇化与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水资源长期得不到合理利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水质日益恶化,水环境持续被污染,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

城镇化挤占、浪费并污染了大量的耕地。

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来保障。工业用地和城市的扩张必然会挤占大量农业用地,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而粗放型的工业发展所带来的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则有可能破坏土地的农业生产能力。如何在城镇化过程中保有耕地和保证农业安全,成为推进城镇化和实施土地规划需要考虑的重点之一。

基础设施建设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高速城镇化伴随着大规模的交通、市政、防洪及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对生态环境既有有利影响,也有不利影响,其中不利影响更应引起重视。大部分基础设施建成后会导致城市硬化地面增加,减少土壤暴露量,使得向地下渗透的雨水大为减少,从而导致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量增大,并且容易被硬化地面上的垃圾等污染,形成很大的污水排放增量,严重影响江河湖泊的水质和生态环境;容易引起城镇内涝,近年每到夏季,北京、长沙、武汉、南京等多个大城市在强降雨中出现严重内涝,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面过度硬化;容易引起地下水补充不足,当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地下水过度开采,出现地面下沉,这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城市地面过度硬化、无法留住天降雨水有很大关系。园林绿化之外的基础设施建设会破坏原有植被,减少植被覆盖率,且大面积地面硬化减少雨水渗透,使植被的生长环境恶化。

一些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对路网、排水管道、电力网线等市政建设缺乏长远的科学规划,存在严重的重复建设问题。基础设施往往是常改常变,道路、管网屡屡开膛破肚,整个城市俨然是个大工地,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污染了城市环境。

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城乡结合部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的一个特殊部分,大多是界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过渡地带,往往成为城市与农村规划管理“盲区”。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城市郊区化情况比较普遍,工业园区、大学城、居民住宅小区、独立式高级花园别墅群等建设项目,使得城市郊区的土地变得支离破碎,各类建筑形式汇集,造成景观的混乱与断裂,直接后果是郊区化的空间形态呈现出破碎性与拼贴式特征。自20世纪90年代起,大量市内老工业企业开始向城市周边地区搬迁,这些企业并没有实现产业技术的升级,大多利用外迁时机抢占优势区位,布局分散,导致环境污染扩散,增加了治理难度,从而形成污染向城市郊区转移的局面。而这些地区环境监督管理力度较弱,缺少对环境违法者的威慑力,使得环境恶化更加严重。因此,城市郊区盲目的蔓延式推移,使环境污染与破坏为后期城镇建设与生态修复背上沉重包袱,给城镇的生态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推进城镇化生态转型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态问题,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在加快城镇化发展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加大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提高城镇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以良好的城镇生态环境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生态转型。

用生态文明的理念引导新型工业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搞好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把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淘汰能耗高、污染大、工艺落后的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城区现有的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后迁入产业集聚区。在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

县城是中国农村行政、生产、流通、交通、服务中心。推进新型城镇化要高度重视县城的作用,通过发展县域经济来支撑农村城镇化,促进更多的人就地城镇化。把县城建设成有吸引力的中小城市,既有利于避免过分分散的城镇化造成的土地浪费、污染难以治理的“农村病”,也能避免过度发展大城市造成的“城市病”。新型城镇化要依托县城,做大县城,实现均衡发展,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奠定城镇化的产业基础,实现农村转移人口职业的非农化、生活方式的市民化和思想观念的现代化。推进城镇化,还要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应加大无污染的知识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撑力度。地方政府要用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调整产业结构,淘汰高污染的落后产业,走绿色城镇化之路。

提高区域协调发展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强化区域生态规划,处理好城镇化建设中眼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效率与公平、分割与整合的生态关系,强化和完善生态物业管理、生态占用补偿、生态绩效问责、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控制性详规等法规政策。同时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清晰,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地区要审慎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人口聚集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历史文化遗产所处区域和自然保护区要禁止开发。

加强区域合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各地优势,调整好产业结构,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实现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区域间的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强化环境保护力度,集中治理环境污染。

着重解决饮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危害居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要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快城镇化进程中由于人口集聚带来的污水、生活垃圾的治理;加大城市水污染的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加大对重金属、危险废物、土壤污染的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的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增强政府职能,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政府在推进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起着主导作用。政府应依靠行政手段,实行最严格的土地问责制和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将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议事日程,按照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生态经济规律办事;要通过税收、补贴、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建立良性的经济运行机制,推行有利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要建立起适应小城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加大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惩戒力度。

强化政府职能,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要科学规划市政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行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立生态、低碳、智慧的宜居城市。

 

统筹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和制度建设

内蒙古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  赵 吉

与西方国家单纯重视气候问题相比,我国既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的双重压力,也面临确保经济增长、加快节能减排的双重压力。近年来华北地区多个城市的雾霾现象警示我们,缓解雾霾要在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管理上联防联控,技术上提升除霾机理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应对雾霾污染的政策研究,特别要在顶层设计上建立根治雾霾的机制和制度体系。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清洁发展,说到底都是资源配置问题,应当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去解决,使市场在环境治理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国际社会为控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在《京都议定书》中把市场机制作为二氧化碳减排的新路径,全球碳交易初步显示了其巨大的市场潜力。时至今日,国际社会已进入后京都时代,清洁发展机制(CDM)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的碳排放权交易已进入低谷。而国内碳交易市场才刚刚起步,2013年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同时已有10多个省市区被列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地区,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监管制度存在漏洞,缺乏企业制约机制,内在积极性不足,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市场体制尚未真正形成。我国面临减排的现实需求和政策压力,急需建立节能减排与清洁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国内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加大政策措施力度,转变发展方式

我国已把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十二五”规划,这就需要培育以低碳和低污染排放为特征的新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以环境友好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坚持把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要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主线,鼓励加大非资源型经济规模;以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抓好存量的改造升级和增量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创新机制和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工程、技术等手段,充分依靠市场机制,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有关内容,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探索清洁发展长效机制

减排交易可把气候变化这一科学问题、减少排放这一技术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这一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实现环境综合交易市场化,不仅是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环境污染减排,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保障能源安全和抢占新一轮技术革命制高点的迫切需要。我国已进入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临着在国际上承诺并全面实施总量控制的历史节点。因此,我国应率先在世界上建立统一的环境综合交易所,在总量限制原则下实现排碳权和排污权的综合市场交易,不但有望形成全球最大的环境综合交易中心,也会有力地推进低碳发展、清洁发展和绿色发展。

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建立环境综合交易体系

目前,我国在环境领域的交易活动主要有两种,即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由于两者都基于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国内现有的环境类交易所,多数都是把两者放在共同的交易服务平台上。我国应当将治理环境问题和应对气候变化相结合,并体现在政策制定进程中,使应对这两个问题的措施能够产生相互强化的效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视野出发,将政府减排控制与市场交易手段相结合,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社会和企业会因逐利而环保,生态环境才能越来越好。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不是一个部门或地区能够单独完成的事情,需要全国一盘棋,利用市场机制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解决复杂性问题需要顶层设计,加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清洁发展机制。在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前提下,根据国内区域发展特点和功能区划,设立国内交易板块,实现不同区域等量不等价的差异化交易,逐步设立国际交易板块。环境交易税一部分用于交易的管理成本,另一部分用于设立绿色基金,主要支持技术研发。确定各区域控源减排总量阶梯控制目标,制定减排指标分配方案和排放许可制度,建立交易监管体系和第三方减排审核管理制度。环境交易服务平台可实行会员制和股份公司化运作,由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机构共同投资组建。建立规范交易的法律体系,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明确排碳权和排污权等相关交易的法律地位,并对交易范围和交易方式做出明确规定。

 

促进海水淡化产业与海洋环境和谐发展

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工程师  李 强

水资源保障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淡水资源量只有271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之一。我国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尤其突出,沿海11省(区、市)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人均仅1266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59.6%,处于极度缺水状态。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特别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海水淡化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

海水淡化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对于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海水淡化是一种淡水资源增量技术,具有不淹地、不移民、不争水、不受气候影响等优点,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跨流域调水、中水回用等措施相比,海水淡化具有见效快、水质好、水量稳定等特点,该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明显降低水资源优化的成本,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长度为1.8万多公里,在沿海地区发展海水淡化具有优越条件,可就地解决沿海地区的缺水问题。因此,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是实现我国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政策。海水淡化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沿海地区水资源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然而,随着海水淡化工程的日益增多,海水淡化与海洋环境的相关性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并通过工程现场调研和采样分析,认为海水淡化工程只要位置选择合适、进水前处理和浓盐水排放方式合理,就对海洋环境没有明显的负面影响,海水淡化产业与海洋环境协调发展是可以实现的。目前在提高海水淡化排放水的合格率,持续保持海水淡化工程邻近海域的环境安全性方面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在海水淡化工程运行过程中,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浓盐水安全排放机制,使得工程设计和管理人员过多关注海水淡化产水的水质情况,而对工程运行中浓盐水成分、排放方式、排放位置等关注较少,不利于实现浓盐水合格安全排放。

         第二,由于海水淡化工程成本以及对排放水的关注度等原因,当前许多海水淡化工程运营商没有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运行情况进行长期全面的监测与采样分析,从而缺乏准确客观的海水淡化工程运行数据,无法及时了解排放浓盐水的达标情况,不利于对海水淡化运行参数进行及时调整并确保浓盐水的无污染排放。

第三,水处理药剂的安全性以及海水淡化管路的耐腐蚀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海水淡化过程中,为提高海水淡化进水水质需加入阻垢剂、絮凝剂等有机物质,然而当前人们过多关注水处理药剂的有效性,而对于排海后的可降解性和安全性有所忽视,这将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在海水淡化排放水中经常出现铜、铁等金属离子过高的现象,这主要源于金属管路对海水较差的耐腐蚀性。

        第四,目前反渗透膜作为膜法海水淡化的核心部件,尚不能满足低能耗、高通量的要求,其耐污染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反渗透膜较差的耐污染性会对进水水质以及前处理工艺要求更高,这将导致对水处理药剂需求量的加大,对浓盐水的安全排放造成不利影响。

第五,许多海水淡化工程浓盐水的排放工艺设计不合理。一些海水淡化工程的排放口设在浅海区域,并且大多采用由排放口直接排放的方式,没有充分考虑排放口附近的水文特征,不利于浓盐水在海水中充分扩散,易造成局部海域盐度升高。

第六,一些海水淡化工程选址缺乏合理性,没有充分考虑所在位置的海水水质以及潮流、海浪等水文特征,较差的海水水质加重了海水前处理的负担,易造成水处理药剂用量增加;而海水循环较慢的海域不利于浓盐水在海水中充分扩散和混合。

第七,人们对海水淡化的工艺过程不了解,科普宣传不到位,对海水淡化产业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关系没有进行实地调研,盲目认为浓盐水排放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对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促进海水淡化产业与海洋环境和谐发展

基于海水淡化产业在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过程中的优势以及海水淡化技术的发展现状,当前应该进一步加快海水淡化技术革新,促进和完善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弥补产业发展中的不足之处,使海水淡化与海洋环境和谐发展。

第一,高度重视海水淡化工程运行监测,建立完善的海水淡化工程运行监测机制,通过定期对海水淡化工程进水、产水及浓盐水进行监测,及时了解工程运行情况和浓盐水排放达标率,从而对海水淡化工程运行参数和工艺进行调整,避免不合格浓盐水直接排放。

第二,开发新型的海水淡化用水处理药剂,提高药剂的水处理性能和可降解性,从而降低海水前处理过程中药剂的用量以及排放后的稳定性,提高水处理药剂的使用安全性;通过研发新型的耐浓海水腐蚀材料,提高海水淡化管材的耐腐蚀性,降低由于管路腐蚀造成的排放水中过高的金属离子浓度,提高浓盐水排放合格率。

第三,加大新型耐污染、高通量反渗透膜的研发力度和经费投入,提高海水淡化用反渗透膜的耐生物污染能力和抗垢性,从而降低海水前处理工艺的要求和成本,减少水处理药剂的用量,有效降低排放水中有机化学品的含量。

第四,合理选择海水淡化工程建厂位置。通常海水淡化工程应设置在潮流、海浪等水文因素有利于海水循环和水质交换的区域,这样有利于浓盐水排放后在附近海域及时扩散,防止局部海域盐度过高或水处理药剂用量增加。

第五,采用合理的浓盐水排放方式,避免在浅海区直接排放。海水淡化浓盐水应排入深海区,这样有利于浓盐水及时扩散。可以采用将浓盐水向多个方向同时排放或喷射的方式,最大程度上避免局部海水盐度过高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第六,大力发展海水淡化浓盐水综合利用技术,将浓盐水作为化工原料应用于制盐、氯碱化工等行业,减少资源浪费,节省物力财力,同时减少了浓盐水的直接排放量。

第七,深入开展海水淡化技术科普宣传,使人们认识到海水淡化的基本过程以及海水淡化与海洋环境的关系,消除对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疑虑,将海水淡化作为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方式。